跳到主要內容區

計畫核定後監督查核制度

發佈日期 : 2019-12-26

國立宜蘭大學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計畫核定後監督查核制度

 

一、請於實驗動物申請案通過後,主動通知本小組該實驗執行期間,由本小組安排於動物實驗進行期間進行查核,至少一次。計畫核定後監督查核為必需,若無通知本會進行查核,將影響日後申請人申請案件審查,及使用實驗動物中心之權限。

內部查核約詢時間

實驗動物實地操作內部查核時間約詢單

https://forms.gle/tU9DU8oaw3cWYMbr6

請於上網址約詢

 

二、本會將於動物實驗進行期間進行查核(至少一次),查核未通過者,兩週內改善或提出書面改善計畫,嚴重違規者,將停止執行違規之計畫,待改善且通過複查後方可繼續。

於動物實驗進行時,每案至少進行一次動物實驗研究室自我檢查

國立宜蘭大學執行動物實驗研究室自我檢查表

https://forms.gle/fQ62mGAfKu5QbMHYA

請於上網址填報

 

三、為落實 實驗動物申請案通過之查核制度,實驗動物使用期間,每月皆需繳交,每月使用動物調查表,請於次月5日前將簽名完成之調查表(如附檔),繳回生技動物系系辦公室存查,敬請申請人準時繳交,本表不受理補交。請實驗動物申請人準時繳交。

瀏覽數: